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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经营詹小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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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詹小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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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行业:制冷设备/食品机械/整厂/其它

经营模式:回收商

贸易地区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西藏自治区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
二手制冷设备回收:试验,生产,冷藏及空调制冷设备回收;冷库制冷设备回收;二手螺杆机回收;二手制冷压缩机回收

二手制冷设备安装新要求

发布时间:2017/11/15浏览次数:4669

制冷设备基础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制作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》GB 50231的有关规定。

 

  活塞式和螺杆式制冷压缩机(机组)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风机、压缩机、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75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 1 对于出厂时已经经过检测、采用防锈密封等保护措施并且安装前保护措施完好的压缩机(机组)可直接安装,保护措施失效或者压缩机(机 组)有明显缺陷时应进行检查,在确认其符合设备制造厂商出厂标准后方可安装;

  2 制冷压缩机(机组)就位前应检查其基础及地脚螺栓孔的位置,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方位;应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的连接方式安装在基础、支架和吊架上,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无要求时不应采用焊接;

  3 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,当需要调平时,应采用垫铁;

  4 制冷压缩机(机组)安装过程中应保持机体平稳,不应超过设备技术文件限制的倾斜角度,禁止倒置。

 

  制冷压缩机(机组)制造厂商为保证压缩机在出厂后和安使用前内部不腐蚀,不进杂质,多用惰性气体做密封处理,因此只要密封完好,没有明显缺陷即可直接安装。对于小型、重量轻的制冷压缩机(机组),在安装过程中人工搬运即可,由于超过限制角度或倒置可能会导 致内部不可恢复的损伤,因此需要规范搬运。

  制冷系统中的中间冷却器、气液分离器、油分离器、贮液器、低压循环储液器、集油器、冷风机、冷凝器等制冷辅助设备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风机、压缩机、泵安装工程施士及验收规范》GB 50275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 1 对于出厂时已经清洁合格、采用防锈密封等保护措施并且安装前保 护措施完好的辅助设备可直接安装,保护措施失效或者制冷辅助设备有明 显缺陷时应进行单体吹污和气密性试验。吹污可用0.8MPa(表压)的干燥 压缩空气进行,次数不应少于3 次,直至无污物排出为止。气密性试验压力应按设计文件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;

  2 制冷辅助设备就位前应检查其基础及地脚螺栓孔的位置,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方位;应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的连接方式安装在基础、支架和吊架上,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无要求时不应采用焊接;

  3 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,安装在基础上的设备需要调平时,非低温设备应采用垫铁,低温设备支座的制作应符合设计文件或设备技术 文件的要求,采用垫木时,垫木必须经过防腐处理;采用吊架安装的设备,吊架的各吊杆应具有垂直调节功能,其螺杆固定端应能够锁紧;

  4 带有油包或放油口的卧式设备的安装,应以 0.2%或设备技术文件 要求的坡度坡向油包或放油口一方;

  5 属于压力容器的设备禁止现场制作;

  6 属于压力容器的设备安装、改造和维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固定 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TSG R0004 的有关规定;

  7 蒸发式冷凝器、冷风机等带有水盘的设备宜在水盘试漏合格后安装,现场补漏不应损坏原有保温、防腐层;

  8 蒸发式冷凝器、冷风机等带有布水器、水盘的设备安装精度应保证布水均匀、排水流畅。

垫木防腐处理的目的是防止垫木在压力作用下,在低温、高湿、冰冻的环境中外表面和内部腐烂、开裂。“吊架的各吊杆应具有 垂直调节功能”的目的是能够调节设备的安装高度、水平度和各吊点的受力。“其螺杆固定端应能够锁紧” 的目的是防止振动等原因导致用于固定 设备和吊杆的螺母松脱。

 

  组合装置和需要现场组装的组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规范第6.2.3 条的规定。

  组合装置指多台设备安装在共同的支架或底座上,内部管道、阀门、过滤器、自控元件及仪表等在工厂内全部或部分安装完毕,例如制冷系统中常用的卧式桶泵组合装置。 6.2.5 非组合装置内的制冷剂泵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风机、压缩机、泵安装工程施士及验收规范》GB 50275的有关规定。

四重管式空气分离器应水平安装,其氨液进口端应高于其另一端,坡度应控制在2%。

冷排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下列规定:

1 加工制作应符合本规范第 6.4.1 条~第 6.4.3 条的规定;

2 弯头、封头等管件应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品; 3 集管上的开孔应采用机械加工工艺,禁止采用气割工艺;

4 采用碳钢和低合金钢管制作的冷排管的外表面应按设计文件的要 求防腐,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,可在其外表面涂刷防锈漆两道,涂层应 完整,无流淌、皱纹、气泡等缺陷;

5 冷排管应按本规范第 6.5.1、6.5.2、6.5.5 条的规定进行吹扫与排 污,按本规范第 6.6.3 条~第 6.6.10 条的规定进行压力试验、泄漏试验和 真空度试验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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